南昌公立初中报名条件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一、学生信息采集:
经“入学平台”提取小学毕业生家长提供的家庭户籍或居住证、合法常住固定住所(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、经房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)等信息,完成信息采集工作。信息采集一经确认提交,不得再作修改。采集确认后的原始信息报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存档。
信息采集及审核入学提取及核验信息为:
1、具有本市城区户籍。提取家庭户口信息、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相关信息。其中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(不含购房合同,下同),未在城区取得房产的,提取房管部门正式备案的房屋租赁信息。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。
2、来昌人员随迁子女。在城区拥有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家长或监护人,提取家庭户口信息、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相关信息;未在城区取得房产的,执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,提取居住证有关信息。
二、学区生源认定:
城区各初中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。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,则全部接收。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,则按以下顺序接收学生:
第一,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,户主为其父或其母,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,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。
第二,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,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,家庭实际住址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,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,同时该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。
第三,小学毕业生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,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该生本人,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。
第四,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,户主为其父或其母,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该生本人,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(公寓、商住楼),并落户在该常住地址,房产在学区范围内,且该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住宅性质的房产。
小学毕业生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,家庭实际住址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,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,且该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。
第五,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,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(依据房管部门正式备案的房屋租赁信息,下同),并在学区范围内,且该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。
第六,小学毕业生或其父母户口在城区范围内但不在学区范围内,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;或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该生本人,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(公寓、商住楼)等,并在该学区范围内,且该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。
第七,小学毕业生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南昌城区范围内,办理南昌市城区居住证,但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,并在学区范围内,且该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。
三、房产认定:
房产权证、拆迁协议及其他有关证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,居住证、房屋租赁备案办理时间须在2021年11月30日前。
1、公办初中学校招生依据:一套城区房产在三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少年入学依据。
2、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。
3、因国家建设需要的城区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: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,其子女入学须提交家庭拆迁协议材料进行审验。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,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、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,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,也可在被征收人住地附近相对就近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。
四、报到安排:
“入学平台”提取核验相关入学信息,经家长确认提交后,生成学位分配信息。学生依据“入学平台”发放的“电子录取通知书”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入学报到手续。